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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查查吧深圳学区地图 发布时间:2020-10-14 16:55:28

  深圳实行积分入学政策,学位积分越高意味着孩子上目标校的可能越大,因此都很关注积分及积分入学学位录取顺序,一起来看看深圳十区小一学位申请录取顺序,家有孩子幼升小的家长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0南山区小一积分入学学位录取顺序

  南山区教育局将按同一学区内学位申请人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同学区学位申请人的终审积分不具备平行比较资格。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区教育局招生系统网站查询终审积分和录取结果。

  符合报名资格但未被录取到所申报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调剂分流到公办学校或公益民办学校。

  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分流的学位申请人,区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

  凡在区属民办学校就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享受政府发放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

  同分比较户籍情况:

  学位申请人是学区户籍优先于南山区户籍,南山区户籍优先于其他区深户,其他区深户优先于非深户。

  同等户籍类型情况下:

  深户比较入户时长,非深户比较其父母中在深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时间长的一方缴纳时长,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二、2020大鹏新区小学学位申请录取顺序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具体顺序:

  (一)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学校先录第一志愿,如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还没有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数录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依此类推。

  (二)同一志愿。

  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三)同一志愿同一积分。

  按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顺序录取。

  (四)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

  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三、2020龙华区小学学位申请录取顺序

  1.大学区录取规则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所填报志愿、学位类别、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

  如申请学校符合就读条件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且录至招生计划数时,出现多人积分相同的情况,该部分积分相同的学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实行差额录取,录满为止。

  两个公办学校志愿均未选择本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视为不参与本单校划片范围学校的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统筹分流其学位。

  录取学校顺序根据大学区内各学校学位申请情况确定,学校录取顺序及现场抽签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入学材料审核合格未被大学区内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分流。

  网上报名需同时填报大学区内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请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家长填报的2个公办学校志愿没有先后或主次区别,也不是录取顺序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大学区学校的招生范围依据人口密度、学位需求、学校规模、学校分布等实际情况,以“均衡教育资源、距离相对就近、主干道路为主”等原则进行学区划分

  2.非大学区录取规则

  志愿填报:

  深圳户籍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它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它学校就读。

  非深圳户籍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全区范围内民办学校。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

  录取规则: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不变。

  注:共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原学位类型不变。

  3.共享学区录取规则

  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按照统一类别、统一积分的原则,市民可自主选择填报其中一所学校。若其中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另外一所学校出现学位空余,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类别和积分统筹安排。

  四、2020龙岗区小学学位申请录取顺序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购房合同按照备案时间,学区户籍按照申请人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户籍,家长可自主联系深圳市其它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五、2020盐田区小学学位申请录取顺序

  (1)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

  (2)各校学位(外小Ⅱ类生源除外)优先满足学区申请人,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对于积分不够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设立“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学区,计划内学位原则上实行大学区调剂派位。

深圳十区小一学位申请录取顺序

图片来源:摄图网

  六、2020罗湖区小学学位申请录取顺序

  具体顺序如下

  1.第一阶段(7月上旬)。

  提前批录取:

  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中旬)。

  第一批录取:

  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一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适龄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中下旬开始)。

  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七、2020深圳宝安区小一学位录取顺序

  深圳宝安区小一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1、积分核定

  学校收取家长入学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2、录取顺序

  按照审核部门核定的终审积分和家长的志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八、2020福田区小一学位录取顺序

  2020年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附后)。

  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进行积分,按提前志愿(个别学区)、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特别提醒:2020年福田区部分片区学位较为紧张,将出现部分适龄儿童被分流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九、2020坪山区小一学位录取顺序

  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才能参与积分排位。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

  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

  大学区录取方式按照“先学位类型积分、后志愿”,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实行共享学区和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志愿,后学位类型、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十、2020光明区小一学位录取顺序

  1.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申请信息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儿童、少年的初步积分,最终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预报名期间,区教育局将每天公布各学校报名人数、学位类型明细、初步录取积分等信息。

  2.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首先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本校六年级毕业且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本校直升学生录取完成后,仍有学位的,再录取其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被民办学校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以上就是深圳十区小一学位申请录取顺序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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