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获悉,深圳多区对学位申请实际居住进行了严查,对于查到未实际居住将取消学位申请,下面是各区的相关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除了宝安区之外,其他区均有明确要求。
福田区
公布名单前不定期核查,所有申请学位的家庭均在核查范围内。
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南山区
①南山区教育局联合社区网格等部门,对所有学位申请家庭的居住真实性进行登门核实。
②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
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图片来源:摄图网
罗湖区
受理申请后,
①将联网信息比对;
②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家访。
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龙岗区
对于以租房申请学位的:
①居住信息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系统自动比对;
②教育部门还将强化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力度。
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导致审核不合格、没有验核积分等后果。
龙华区
龙华区规定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
盐田区
预报名后,盐田区教育局将联合街道、区公安局、区网格办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学位住房实际居住真实性的核查工作。
光明区
光明区的入学政策中明确表示,申请学位的住房需要为实际居住,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
若核查结果为未实际居住,则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坪山区
坪山区表示2021年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
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大鹏新区
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宝安区
在宝安区的招生政策中,没有明确核查的相关内容。但:①在招生政策中提到特殊住房家庭需要提供辖区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②家长还需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若在核查中发现虚假材料,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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