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教育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一览 附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 查查吧深圳学区地图 发布时间:2021-03-19 16:46:42

  下面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根据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考试方式

学科门类

(专业类别)

总分

单科

单科

备注

(满分=100分)

(满分>100分)

全国统考

[01]哲学

320

45

80

1.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科不降分,总分降10分。加分政策按教育部要求执行。

[02]经济学

350

50

80

[03]法学

(不含法律[0351])

325

45

80

[04]教育学

(不含教育[0451])

340

50

165

[05]文学

(含英语笔译[055101])

365

55

85

[07]理学

300

40

60

[08]工学

(不含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交通运输[0861])

310

40

60

[10]医学

300

40

120

[12]管理学

(不含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

350

55

90

[13]艺术学

365

45

80

法律[0351]

325

45

80

教育[0451]

340

50

75

电子信息[0854]

机械[0855]

材料与化工[0856]

能源动力[0858]

土木水利[0859]

交通运输[0861]

300

40

60

工商管理[1251]

公共管理[1252]

工程管理[1256]

175

外国语45

管理类综合能力90

会计[1253]

185

强军计划

单独考试

290

40

6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考)

255

40

6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全国统考)

单科不降分,总分降10分。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2、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说明: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各项成绩(包括总分和单科)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类别)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的考生名单,可点击附件下载查看。

  2、各招生单位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的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于3月17日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公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也将同步链接更新。考生可于3月19日后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在“学历硕士”条目下进行第一志愿复试资格查询。

  3、参加全国统考且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16日下午5点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等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北航研招办邮箱yzb@buaa.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回复,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个人电子邮箱。

  4、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招生单位网站通知。

  5、考生如有其他疑问,可发送邮件至yzb@buaa.edu.cn咨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一览 附复试录取办法

图片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官网

  北航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须知内容发布如下,考生须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复试时间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左右启动,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单位自定,其中,满足一志愿招生单位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结束。进入一志愿招生单位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学校和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查看回复招生单位发送的邮件,了解有关要求。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大部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三、复试要求

  (一)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

  1.考生均须按复试招生单位要求,自行准备并调试好硬件设备(部分招生单位部分专业考生除外)。各单位通常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是主机位,从考生正前方拍摄,用于同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交流,须为笔记本电脑,或配备摄像头的台式机,台式机须配有麦克风和音箱;第二机位是辅助机位,从考生侧后方约45度角拍摄,用于监控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可以为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或配备摄像头的台式机,手机须提前备好手机支架,注意调整摄像头角度和位置,确保考生方圆1.5米的环境可被收入镜头,且考生主机位电脑全屏清晰可见。

  特别提醒:

  (1)确保笔记本、手机均带有功能正常的麦克风、摄像头,台式机须配备音响、摄像头、麦克风,可进行正常的视频通话。

  (2)复试面试全程不允许接听电话,防止意外中断面试视频;关闭QQ、微信等其他即时通信软件;手机开启来电全部呼叫转移,同时注意去掉锁屏及闹铃等设置。

  (3)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时,则须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WIFI联网时,则须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与招生单位及时取得联系。

  2.自行提前安装复试招生单位所需软件,熟悉相关平台软件使用,配合招生单位进行功能测试。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各单位除主用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外,均还有备用平台,其功能用法亦须提前熟悉,进行测试演练。

  3.考生复试环境须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须提前测试网络环境,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复试期间须提前关闭可能占用网络带宽的电子设备,避免任何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具体网速要求及测试演练等,请根据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进行准备。

  4.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仅可摆放身份证、《复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及招生单位要求面试时展示的物品。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配合复试工作人员要求展示相关证件。

  5.考生须关注复试招生单位的要求,及时准备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安装指定软件,按时进行前期测试。考生如果有任何软硬件或网络及场地困难,须及时与复试招生单位沟通联系,以便复试招生单位协助解决。

  (二)复试资格审查

  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根据报考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复试通知书(3月19日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本人学生证);

  3.现实表现材料(见我校公布的《北航招收2021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五、复试”中相关内容);

  4.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北航招收2021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五、复试”中相关内容);

  5.往届生还须提交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应届生还须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招生单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8.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9.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0.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http://yzb.buaa.edu.cn/info/1003/2291.htm下载)

  以上材料可以为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提交的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具体见各招生单位通知。

  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考生须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并作出符合复试要求的承诺,待复试结束后补交,未提交者录取资格无效。

  招生单位可对审核材料存疑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核查。所有资格审查须在复试前完成,核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复试。

  (三)复试

  考生须提前登录http://yzb.buaa.edu.cn/info/1036/2294.htm查看我校复试考场规则,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若复试中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按照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提及的联系方式联系招生单位。

  四、复试成绩满分的确定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约为70%和30%,即对于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300会计(MPACC)、125601工程管理(MEM)或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30分;对于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

  各招生单位除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侧重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深度考查,复试成绩中具体每项考查成绩满分值由招生单位自定,详见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有关内容。

  考生的总成绩为其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还须将加分计入总成绩。

  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300会计(MPACC)、125601工程管理(MEM)或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

  我校总体生源充足,调剂仅在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中进行。所有调剂工作均在招生单位一志愿复试结束后,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六、录取

  (一)对于复试成绩合格的一志愿招生单位一志愿专业考生,由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的规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的规定顺序排序录取。所有考生均不进行破格复试录取。调剂考生录取见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中有关规定。

  (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复试成绩不合格(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300会计(MPACC)、125601工程管理(MEM)或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的考生复试成绩得分低于78分,其他考生复试成绩得分低于132分)。

  2.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中,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

  3.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确认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及专业要求。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5.未按时提交学校或招生单位所需的有关材料。

  6.提供虚假信息。

  7.招生单位在复试工作方案中提及的其他不予录取情况。

  七、公示

  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初试成绩,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八、监督

  各招生单位在其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接待电话010-82317637,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监督举报电话010-82338830,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其他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研究生复试费为100元。具体收费方式详见各单位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

  2.参加全国统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形式和内容届时咨询相关招生单位)。

  3.我校非全日制均只接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登录http://yzb.buaa.edu.cn/info/1003/2111.htm查看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七、学制、学习方式及住宿”中有关内容)。

  4.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1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参加复试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的原因、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5.硕士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录取资格无效,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各单位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诚信复试,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复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的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复试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须在复试前,按照复试招生单位的要求,按时提交复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实表现材料、身体健康情况说明、学籍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安装所需软件,配合软件测试,并按规定时间启动所需软件或登录所需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通畅,设备和软件可以正常使用,且设备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足够的电量。

  三、考生须凭本人《复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宣读诚信复试承诺等,不得接受他人替考、违规助考。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四、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仅可摆放身份证、《复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及招生单位要求面试时展示的物品。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配合复试工作人员要求展示相关证件。

  五、考生音频视频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佩戴口罩,确保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耳麦及耳机。

  六、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考后不得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听不清问题时,须立即向复试小组反映,主动采用招生单位规定方式与招生单位保持沟通。

  八、考生若有违规违纪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以上便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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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一览 附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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